女狂發簡訊電郵,恐嚇外遇男
電影「致命的吸引力」真實版上演!!
賠償80萬和解 判緩刑
30歲的新竹市張姓女子,與某高中陳姓女教師的先生鄭某發生外遇婚外情,
事後鄭某斬斷情絲,張女卻不放過他,
狂發48通簡訊與電郵,恐嚇要取鄭某夫妻性命,
陳女罹患重度憂鬱症,張女共賠償80萬元得以和解,
新竹地院依恐嚇罪判刑4月、緩刑3年。
判決書指出,被告張女於95年間,
結束與鄭姓碩士工程師的婚外情關係後,
95年3月到12月之間傳送48通簡訊、電郵給鄭某與其妻,
藉以騷擾二人,見被害人無反應,
又以「保你一家在新竹沒好日子過、求生不得…」等語傳簡訊,
以加害生命、身體等言語,恐嚇夫妻兩人。
張女還在95年9月間,將「公告教師陳XX的老公偷吃、
搞外遇,妄想齊人之福,無恥至極…」的信函一共74封,
寄給陳女所任職高中的所有教師,毀損鄭某與妻子的名譽。
分類:
外遇法律
更多外遇法律知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