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社與律師
作者 天下徵信社 寫於
徵信社與律師-業務互補的異業結盟,各取所需的合作模式
徵信社這行業很特別,在目前市面上的各行業而言,可以說少有行業能媲美徵信社的彈性與變化,但是時代在進步,徵信社也不可能光憑一張油嘴滑舌的嘴巴行騙天下,一些有抱負或概念的徵信社都會想以「專業」作為後盾,畢竟時代在改變,只有自身的專業不會消失。那…徵信社會想要跟那些行業的專家合作呢?「律師」就成為很常見也很直覺的對象了。天下徵信社以下為大家介紹兩者的合作關係。
徵信社最常碰到的問題….除了實務上的蒐證、抓姦外,其實最常碰到的就是「法律問題」,離婚要面對法律問題、
合作就是要對彼此都有利才成立,徵信社需要律師的技能,那律師又能從徵信社那邊得到甚麼呢?通常徵信社能給律師的…就是「錢」,之前天下徵信社業務跟律師朋友聊天時,律師提到他朋友專門接刑事案件的委託,年紀輕輕就開勞士萊斯,可以說羨煞許多同行律師。其實…別看律師在台灣社會地位高,就以為生活一定也相當優渥….那就太早下定論了。目前律師服務收費是有所謂的一定價碼,當然那種大企業大老闆的官司一抽就是幾十萬、幾百萬,但畢竟是少數個案,一般的律師都只能一個案件幾萬的賺,甚至有的律師以「削價競爭」的方式搶生意,短時間或許會有一些收入,但長期來看不利於企業獲利,畢竟民眾都習慣了這樣的價碼,突然漲價....特別是律師業務不是生活必需品,很容易讓原有的客戶跑掉。而一年加薪的幅度有限,所以律師的收入分攤到工作時間…其實沒有特別多。律師也是人,也想循正當管道賺更多的錢,找一個新的合作管道,就成為不少頭腦敏銳的律師積極尋找的方向。
那律師跟徵信社合作,可以有哪些效果呢?通常會在以下幾點展現出來:
◎專業掛帥-講徵信社民眾可能嗤之以鼻,但是講到律師,那大家通常就會肅然起敬,就算沒有特別感覺...至少心裡也有「這些人很懂法律」的先備認知。法律諮詢知識的全面性一定也勝過半途出家的徵信社從業員。相關的法律諮詢講起來也比較有說服力。
◎徵信現場的法律諮詢-抓姦現場通常是一片混亂,一邊吵著說要告通姦、另一邊不甘示弱要告妨害秘密,如果場上動手動腳…那傷害罪一定也免不了。這時候有律師在場的話,結合蒐證、警方在場等條件,家屬會比較願意聽律師的意見,雙方也更有可能締結和解書(當然,律師的口才也要有一定程度)。不過抓姦常常都在清晨或是半夜,不少律師不喜歡這種晨昏顛倒、以及配合徵信社工作的生活作息,要錢、要名聲、還是要穩定的生活?不同的律師選擇就不同。
◎廣告行銷的助力-律師是法律的專才,但對於行銷或許就沒有「商人」性格的徵信社那麼強了。很多徵信社的實體行銷、網路seo都做得相當不錯,律師與之合作,某種程度是利用了這筆龐大的行銷資源,律師也能在案件處理的過程中,一步步累積自己的實務能力跟社會名望。
◎業務的互補性-徵信社跟律師最有趣的合作之處,大概在於其互補性了,徵信社具備蒐證能力,法理知識卻沒那麼強,很可能實際上蒐證,卻在程序上吃虧;反之,律師有法理能力,卻未必有蒐證的能力(通常律師也不幫忙蒐證)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,手邊沒有證據證明,在法庭上是無法說服法官的。而徵信社跟律師,剛好能補足對方的不足。此外,業務上也不重疊,徵信社不接的案件,轉手後可能就是律師的好案件。反正都是不接或是轉給法扶,何不如「肥水不落外人田」,給自己人賺,反正都可以抽成呢!!
不過,目前徵信社跟律師通常還是處於「對立」而非「合作」的態度,或是談判時是委託人又請律師又請徵信社,而不是徵信社本身合作的律師。除了合作律師會有金額抽成的問題外,大部分的徵信社其實沒有想那麼多,反正自己有錢賺就好了呢!!
一、目的
提供民眾暢通而便利使用之法律諮詢管道,不但可在紛爭事件早期獲得正確相關法律知識與判斷,以息爭止訟,更可藉著專業諮詢管道知曉法律上之訴訟權益,為建構整合完整法律諮詢管道,爰廣泛蒐集整理國內公私部門法律諮詢資源,期為民眾周知運用,以確保自己權益。
二、範圍
本資料僅含一般民刑事(含訴訟)案件之法律諮詢,而其他稅捐、環保…等行政法規之諮詢服務,民眾如有疑問可向各級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洽詢;蒐集之法律諮詢單位包括政府機關及民間公益團體,其他政黨、企業、律師代書事務所及個人辦理之法律諮詢則不含在內。
「肥水不流外人田」的意思是「好處不能讓給外人」。表示這個意思還有「肥水不落外人田」 「肥水不流別人田」 「肥水不澆別人田」 「肥水不流外人家」等說法。但一般不說「肥水不留外人田」。流,是末到別人田地,(肥水)流到了別人田裡。留,為已到過別人田地,(肥水)留在別人地裡。
分類:
0800-250-001